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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夜店

倩说道:

“你俩还赌球啊?”

“不是赌球,这是足彩!官方上的事情,怎么能说赌呢?”

张思远一脸“你这孩子觉悟好低”的嫌弃。

接着搓了搓下巴:

“……诶?要不咱们找个外围的?我感觉南非平手的机会也挺大的,弄几百块,把今晚的酒钱出了?”

路遥还没说话,孙倩无语的拍了他后背一巴掌:

“想什么呢你?用得着你俩请客?我请好不好!再说……你说那种赌球不是官方的,肯定违法了。万一被人抓到了,你的前途不要啦?你不是要做演员么?这表演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还没来,就想进去啦?”

“……”

路遥点烟的手顿了下。

随后点头:

“嗯,有理。”

孙倩嫣然一笑:

“走啦,咱们去哪个酒吧玩呀……”

……

对路遥而言,“酒吧”倒不算什么陌生的名词。

他一直很喜欢川渝地区那种安逸的闲适感,尤其是巴蜀都城的太古里,酒吧街附近,以前有事没事,都会和同事在下班里之后去那里坐坐。

也有过几次艳遇。

所以,他对酒吧的定义,就是那种三五知己坐一起,一人点杯酒闲聊,安静听听音乐的地方。

可对孙倩和张胖子而言,“酒吧”的意义显然是不同的。

啥?

静吧?

谁家好人去静吧?

夜生活,那不得燥起来?

于是,最近在魔都最火的夜店,连张思远这种高中生都听过的“LINX”,成为了孙倩的首选目标。(注1)

不过和那些开着什么法拉利,兰博基尼到来的人相比,路遥这三人就属于透明到再不能透明的小透明了。

LINX很火,据说是谢霆峰开的夜店。

反正在魔都圈子里很流行。

而且路遥做代驾那几天,也天天从这路过。

确确实实很热闹。

火到路遥他们到的时候已经人满为患了。

不过还好……做代驾的时候,公司给过这些酒吧卖酒经理的联系方式,路遥在出租车上试着联系了一下,很幸运的拿到了最后一个散台的位置。

代价是一千块的底消。

张胖子还嫌贵,考虑要不要换一家。

结果孙倩听到后却摆摆手。

毛毛雨啦。

这顿她请。

于是乎,到夜店,给经理打电话,买酒,站到了只有……估计也就五六十公分大小的桌面前。

躁动的音乐,拥挤摇晃的人群。

确实很容易激发人的荷尔蒙。

可令路遥没想到的是,他刚刚站在散台前,好奇打量四周,往卡座的方向望了一眼时,就与一双眼眸对上了。

胡璃。

几个小时前被自己送到了酒店的海后,自己一个人坐在宽大的卡座长条沙发最中间。

左手烟,右手酒杯。

隔着散台与卡座阻隔的护栏,和路遥对视到了一起。

(注1:LINX我在网上看,是12年开业的,我之前去的时候是13还是14年来着,反正10年没开,这里略作魔改。)